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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氧”举报者该判刑还是该奖励

备受社会关注的揭阳市访民黄裕填涉嫌敲诈勒索“问题氧”公司“4 万元”案件,由于案情复杂,经过二次改期终于2018年3月28日上午9点在榕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庭审上控辩双方围绕罪与非罪展开激烈交锋。涉案者为访民同时也是“受害人”家属儿子双重身份。这是因举报“问题氧”而第二次被抓的有关案件,黄裕填一审辩护律师做无罪辩护。(中国网)

作为一个受害者当事人,发现自己的亲爹使用“问题氧”后,最终却由肺气肿病逝,专家解释两者有着必然联系,爹受害儿子本应愤慨,否则就是亲情和法律两种意识的确实,就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不过有一个问题需要厘清,亲爹受害声讨补偿本是应该,举报“问题氧”被应该受到奖励,但一个举报为什么就被送上了法庭,背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让公众先回顾一下,本事件的原委,2013年年底,广东揭阳市榕城区忠泰氧气有限公司被多家媒体曝出以工业氧代替医用氧销售的违法行为,黄裕填在看了南方电视台的报道之后,回想起父亲身患直肠癌住院和在家康复期间,一直都在使用忠泰氧气公司的产品,而父亲最后却是由肺气肿病逝。而据相关专家解释,国家法律不但严禁工业氧气代替医用氧或混装作为医用氧使用,长期误吸工业氧气极易造成的病患就是肺气肿。于是,黄裕填自然就把父亲的死与使用忠泰公司的氧气相关联,在多次与忠泰公司交涉未果之后,便开始不断的上访和发帖举报。

查阅相关新闻后,公众不难发现,囿于各方利益的盘根错节,涉事方对举报人进行了挖坟掘墓般的探究,期待从其身上找出违法情节,并顺利的找到,让举报者得到了一定的处罚。但是,无论举报人在其它方面如何在违法犯罪,都不影响其作为父亲受害的主体,去举报“问题氧”的制造企业,让监管部门去依法打击犯罪企业,给受害公众一个精神和物质上的赔偿,以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不再有类似的事件出现。

事实上,在南方电视台图文并茂的报道和某些职能部门苍白解释,公众会看明真相的,也更想知道究竟是谁在问题企业背后给撑腰,给失职的监管部门打气,在公众面前吹没事的风?在这个问题上,因为涉及多个地方部门,广东省纪委应该介入一下,组织相关职能专家、权威人士,对此事进行调查、研判,给社会一个交代,将那些制造“问题氧”的企业按法律处置,让那些“问题氧”保护伞被绳之以法,还地方一个朗朗晴空。尤其是在全国治理环保的今天,这个事件的正确处理具有标本意义。

再一点,处理地方舆情事件,应该心地坦然、实事求是、毫无偏袒的去分析、解决,而不是搞什么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更不要为了避免自己失责被处而去混淆是非,把整个事件搞的乌烟瘴气。无论是杨乃武和小白菜中的反复上告最终多名官员被处,还是近期“于欢案”从无期到“五年”,都说明有那么一部分官员眼睛是雪亮的,公众对不公的愤恨必然在量变中引发质变,引发上层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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